关于规范使用学院标准校徽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数:
字体: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突出办学定位,彰显发展理念,更好地树立学院文化形象,学院于20185月开始启动新校徽设计工作,面向全校师生广泛征集设计方案。所有征集作品经初评、复审、专家评定、征求意见等环节,经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了新校徽,决定从即日起正式启用。同时,停止使用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的原校徽。现就新校徽释义及规范使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校徽及释义

释义:校徽中间主题部分为一棵茁壮成长的参天大树,意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叶相互交融,象征学院沟通融合、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秀美的校园生态环境。树干下面的三条基线,代表了筹建时的三所学校(上饶市农业学校、上饶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文艺学校上饶分校),寓意着发展中的上饶职院始终以此为基石,同时也代表了过去、现在和未来。中间大树背景和整个校徽主色调为湛蓝色,象征学院发展的宏伟蓝图。中间下方数字2004为学院成立年份。校名字体既活泼流畅,又不失稳重大方,校徽整体设计符合学院“方正、宏大、精深、和谐”的院训主题。

  二、使用原则及要求

校徽是学校的重要标志和象征,是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以及文化传统的深刻凝练和艺术体现,请各单位按要求规范使用。

(一)学校和各单位网站,新制作的宣传品、出版物、纪念品、办公用品、教学资料、会议材料、旗帜、徽章、证书、证件等物资,如需使用学校标识,须按照要求使用新校徽(2)。

(二)学校及各单位举办的会议、活动的宣传标志,如需体现学校标识,须按要求使用新校徽(1)。

(三)各单位在使用新校徽时,不得自行更改校徽图形、比例、色彩、字体和组合方式等。

(四)新校徽作为学校无形资产,未经学校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宣传统战部

20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