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职院发〔2016〕37号

信息来源: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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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饶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学院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保证采购过程合法合规、采购环节科学合理、采购结果公平公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参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采购内控原则与目标

1、采购内控原则。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发挥内部机构之间,相关业务、环节和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合理安排分工,优化流程衔接,提高采购绩效和行政绩效。

2、采购内控目标。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通过制定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二、采购项目审批和形式

1、采购项目审批:

3千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分管副院长审批;

3千元―1万元的采购项目需院长审批;

1万元―5万元的采购项目需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需报院党委会审批。

2、采购项目形式。

2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学院以集中询价方式采购;

2万元―1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采购方式后实施采购;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它采购方式的,应在院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

三、采购管理机构与岗位分工

1、采购管理机构。学院设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计财处、后勤处、监察室和申请使用部门具体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计财处。采购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学院采购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拟定学院采购工作规范,审核采购项目预算,初步审核实施采购计划及方式,具体落实采购业务,以及院领导交待的其他采购工作。

2、采购岗位分工。计财处主要负责审核采购项目预算、上报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复核采购项目手续及付款;后勤处和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审定采购项目参数及价格、具体落实采购业务;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采购项目过程进行监督,处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质疑和投诉问题。

 

四、采购业务流程操作细则

1、采购项目申请。申请使用部门依据当年的采购预算填报《学院采购项目申请表》,经院领导审批,交院采购工作小组后,统一实施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实施。属政府采购项目的报上级采购主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规定实施采购程序;属学院自行招标采购项目的由学院采购工作小组根据采购项目内容确定招标采购方式后,按程序实施采购;零星采购项目经采购工作小组市场采价后,定期以询价方式实施采购程序。

3、采购项目验收。采购项目实施后,需经申请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采购工作小组共同对采购产品的数量、质量以及相关证书进行核验,并填写采购项目验收单。

4、采购项目付款。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计财处将依据财务制度,对采购项目的采购申请表、销售发票、验收入库单、采购合同和采购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正确性后,方可付款。

五、附则

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各部门如擅自自行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计财处将不予以办理报销手续。本管理暂行办法所涉及的政府采购范围、要求及说明请参考《江西省市县(区)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采购实施流程图;
          2
、采购审批表;

                      201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