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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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年经干部工作力度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江西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选拔5名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加快实现学院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职

1.团委副书记1名;

2.机械工程系党支部副书记1名;

3.保卫处副处长1名;

4.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1名;

5.图文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

三、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勤政;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学院正式在编在岗干部身份编制,且在学院工作四年以上(含四年,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20日),身体健康;

    5.年龄计算必须198911日(含)以后出生的;

6.团委副书记岗位、机械工程系党支部副书记岗位须是中共党员;

7.近四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张贴、学院网站公布《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二)民主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被推荐人员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资格。参加推荐人员为全体院领导、中层干部及部分教职工代表100人以上。每职位推荐1名人选,多推无效。

(三)确定考察对象

1.根据各职位民主推荐按得票从高到低排序,将具有一定群众公认度的被推荐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征求纪委意见,由纪委出具考察对象党政廉政情况说明。

(四)考察

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1.成立考察小组。

2.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该职位的适应程度、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五)酝酿(票决)及备案

学院党委听取考察情况汇报,考察组根据个人的综合情况,各职位确定拟任人选提交党委研究酝酿并票决,报市委宣传部备案。若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六)研究决定及任前公示

    市委宣传部备案(批复)同意后,并对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 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及时按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试用

对选拔晋升职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对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六、组织领导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学院选拔副科级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王建华       

副组长:李广南  刘秀峰  王科福  蔡庆云  吴仕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组织部,王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燕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纪律要求

1.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

2.入闱考察人员要正确对待,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不准在选拔过程中出现拉票、打招呼等违纪行为。

3.选拔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不准随意更改。选拔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学院纪委和全院教职工的监督。

4.对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纪委袁勋,联系方式:8472436,13576328336(663508)

 

 

 

   中共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8